数据回源规则创建流程

1.登录并选择目标桶
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“对象存储”。
在桶列表中,单击待操作的桶,进入“对象”页面。
在左侧导航栏选中“数据回源”,进入“数据回源”页面。
2.创建镜像回源规则
单击“创建”,开始配置镜像回源规则参数。
3.配置镜像回源规则参数
资源类型:设置回源地址(源站)的类型,公有类型或私有类型。

回源条件:由HTTP状态码和文件名前缀决定,当访问符合文件名前缀且对象不存在时满足条件。
添加前后缀:在客户端请求的对象名前后增加前后缀,但保存与返回给客户端的对象名不变。
替换前缀:替换回源条件中的文件名前缀,但返回给客户端的对象名保持不变。
回源地址:设置回源的主站和备站地址,支持轮询访问和重试机制。
重试条件:指定回源地址重试的条件,最多支持同时配置20个错误码。
携带请求字符串:开启后会将请求URL中的查询参数传递到源站。
重定向请求响应策略:如果源站配置了重定向,会跟踪重定向请求获取资源。
重定向时不携带Referer:处理源站重定向时去掉请求中的Referer头域。

HTTP header传递规则:允许或禁止特定的HTTP header参数传递给源站。
IAM委托:需要使用IAM委托功能,授予OBS服务相应权限。
4.复制镜像回源规则
在“数据回源”页面,单击“复制”,从其他桶复制已有的数据回源规则到当前桶。
按需移除不需要复制的规则,注意单桶数据回源规则上限为5条。
5.完成创建
完成上述步骤后,单击“确定”,即可创建或复制镜像回源规则。
相关问题与解答
Q1:如何修改已创建的镜像回源规则?
A1: 修改已创建的镜像回源规则,可以在OBS管理控制台的“数据回源”页面找到相应的规则,点击编辑进行修改,注意,修改后的规则需要5分钟之后才能生效。
Q2:为什么镜像回源规则没有立即生效?
A2: 镜像回源规则需要5分钟之后才能生效,这是因为系统需要时间来分发和更新配置的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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